假设这些指控有一定道理
最后,一国可以考虑依据一般国际法规定的不违背条约目的和宗旨的义务(见《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 18 条),声称中国违背了世卫组织章程的目的和宗旨,而世卫组织的章程若等同于世卫组织的目标,则是“使全人类达至最高可能的健康水平”(世卫组织章程第 1 条)。这种主张可能涵盖上述所有指控以及其他指控,例如有关中国阻挠联合国安理会讨论 COVID-19 的指控。现在应该回顾,法院已表示,像世卫组织章程第 75 条这样的管辖权条款不能涵盖基于一般国际法下的这一义务提出的主张(《军事和准军事活动》,案情,判决,第 271 段)。但人们可以试图质疑这项已有 34 年历史的格言的持续有效性,或试图通过指出第 75 条不仅授予对任何“争议”的管辖权,而且授予对有关世卫组织宪章的解释或适用的任何“问题”的管辖权来区分它。再次重申,我尚未对这些指控的合理性得出任何明确的看法。,人们仍然需 菲律賓 WhatsApp 數據 要找到一个愿意在国际法院起诉中国的国家,这当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即使法律挑战没有成功,在国际法院这样的公开论坛上提起此类案件仍可能带来重大的政治胜利。违反国际法的行为据称导致如此多国家如此多人死亡,这种情况并不常见。因此,如果有什么案件需要伸张正义,那肯定就是这个案件。
作者注:本文表达的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它们不一定反映他现在或曾经隶属的任何机构的观点。它们也不一定反映他现在或以前客户的观点。
秘书长对当前豁免案件的回应仍然是一个试金石,表明它是否会成为监督豁免的额外层面,补充欧洲人权法院的司法职能。
此外,对占领国具有约束力的国际人权法公约也适用于被占领土(此处,第 106 段,此处,第 216 段)。这与1966 年《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 12 条所载的健康权有关。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委员会多次承认该规则适用于被占领土(此处和此处)。第 12 条明确提到旨在“预防、治疗和控制流行病”的措施。在与国际人道主义法没有任何规范冲突的情况下,占领国必须采取与2000 年第 14 号一般性意见所列类似的措施,例如“建立行为相关健康问题的预防和教育计划”,重点是提供相关技术来监测、控制和减少大流行(第 16 段;此处了解这些措施在抗击 Covid-19 中的作用)。因此,适用的国际人权法标准加强了占领国和被占领土当局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应采取的以人权为导向的做法(此处),将抗击疫情的重点从公共秩序转移到实现每个人的最高健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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